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服务中心采购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哈尔滨市
项目概况
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服务中心采购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ZD2023F005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服务中心采购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普陀区中宁路138弄26-43号4083.68平方米出租房产租金评估、天津河西区尖山路2-1号2024.63平方米出租房产租金评估,向委托方出具有效《资产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3、信用核查内容:①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②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③投标企业现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核查路径:<中国>;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至 2023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服务中心
地址:道里区经纬五道街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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