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网络线路租赁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一、项目编号: HB2023021510010003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网络线路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需解锁 |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道33号 | 91需解锁1722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需解锁 |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网络线路租赁 | 主要包括:3条光纤专线100M,1条50兆光纤专线,MSTP34条10兆 | 成交供应商每天24小时受理故障申告,实施24小时抢修及24小时实时监控,重大活动承诺一般故障3--5小时维修或抢修完毕(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故障除外) | 成交供应商每天24小时受理故障申告,实施24小时抢修及24小时实时监控,重大活动承诺一般故障3--5小时维修或抢修完毕(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故障除外) | 一年 | 599000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守军 孟庆春 杨琳(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要求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89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G205辅路(市民中心北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阳光百度城东区15-1-502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