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如城街道2023年环卫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如皋市如城街道2023年环卫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JSJW-T2023-0007)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3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JW-T2023-0007
项目名称:如皋市如城街道2023年环卫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9万元
最高限价:保养费和维修保养工时费最高限价8万元;
零部件更换最高折扣率:按市场定价*8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属于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 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3) 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 响应供应商须在如皋市如城街道范围内设有固定的符合要求
的车辆维修场所,维修车间不少于200平方米,停车场不少于150平方米,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若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如皋市如城街道范围内设立固定的符合要求的 车辆维修场所 (承诺函自拟)。
(3)响应供应商须承诺 具备车辆维修、保养的设备及人员;如有突发情况,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于20分钟, 需 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4) 业绩要求: 自20 19 年1月1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期限为准。)。
(5)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该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 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证明 ;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 日不足 30日的,可不提供 社保证明 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3 月 08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3 日。
地点:江苏省
方式: 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自行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3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四楼)B413室
注意: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 年 03 月 1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如皋市中心C307竞谈(磋商)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 作出 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 函相应 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 不 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如皋市 福寿路 379号
项目经办人姓名: 王先生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 如皋市电信大楼16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 谢 楠 楠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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