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要求 | 1、1.因为本项目设备涉及安装材料及使用环境特殊性,供应商在投标前向我方索取本项目《现场勘查证明函》,并进行现场勘测。如未按要求进行实际勘查,我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单方面中止协议。 2. 所有指标均需完全满足,竞价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得简单照搬照抄招标参数要求文件,不得以“定制”、”完全响应“等提交参数报价,必须明确品牌型号,提交竞价要求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者即使为最低价也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所供产品需要能够满足能与税务局省局、市局联动使用,如不满足使用需求,我局有权利要求退货,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损失。 4.为便于维护及兼容性考虑,供货商所投主要产品,应为同一品牌,方可视为有效投标,如所投产品品牌不一致,视为无效竞价。 5.竞价响应供应商需认真阅读理解竞价文件、相关商务资质要求及其他技术需求后,按照竞价要求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不得对报价表中的各项需求进行删减,如经评定为中标人,若有漏项的费用应自行消化,不得增加费用,必须按使用单位竞价文件完成该项目全部交付要求。 6.合同签订7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如合同签署后供应商所供货物不满足各项要求和指标,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有权要求退货,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我局因未及时完成项目所造成的的损失。 7、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报价方必须在浙江省内有固定的营业场地或者分公司,保证设备能长期安全、可靠使用或者运行流畅。 8、1.合约内所供应和安装的设备、编制的软件、系统功能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保修及运维服务;售后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由于非不当使用及非不可抗力而产生的设备软、硬件故障,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维修、更换,包括免除上门费、免除差旅费、免除往来运费、免除人工费、免除故障替换件费用。 3.故障件的替换件不得对本文件设备需求、中标人的响应产生实质性影响。 4.投标人应对合约内所供应和安装的设备、编制的软件、系统功能提供售后服务期内巡检服务。投标人应编制巡检服务方案,拟定巡检周期及巡检内容。 9、1.集成调试必须满足我局日常工作需要及管理需要,正式切换网络前必须提前做好网络规划、网络配置、设备上架、网络连接、标签粘贴等工作。 2.网络切换必须安排在非工作日,且必须在切换当日调试成功,以保证工作日能正常使用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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