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四川
-南充市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现将****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年市级冻猪肉储存服务 | ||||
| 采购内容:南充市****年市级储备冻猪肉承储服务 |
主要功能或目标:应对猪肉价格低位波动,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全市猪肉市场稳价保供工作,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需满足的要求:(*)入库要求。Ⅱ、Ⅳ分割肉、其他分割产品应为入库前**天内生产的新鲜猪肉,按照**公斤/箱(结冻后的净重)分装,白条肉片肉质量不低于**公斤。外包装按国家瓦楞纸箱标准******规定执行。内包装白色塑料薄膜按国家标准******执行。交储的冻猪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注水等违法行为。 (*)收储要求。本次冻猪肉储备储存周期原则上为**个月(***天),收储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入库。为保证冻猪肉品质和减少对市场的冲击,此次入储冻猪肉为签订合同当日**日之内生产加工的冻猪肉产品,经非洲猪瘟检测结果为阴性,具有真实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在库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库日常管理具体由储备肉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承担,各地商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和承储单位严格依照《南充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在库管理。承储单位应加强储备肉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逐级报告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储备肉实行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承储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储备肉,不得虚报储备肉数量。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以储备肉对外进行质押、担保或者清偿债务,承储单位进入撤消、解散或者破产程序时,应立即书面告之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及时报告市政府处置。 (*)补贴方式。对存储期间发生的仓储保管费、贷款利息、库耗、运输等费用,采取包干制方式,在存储期完成后,根据竞价确定的补贴标准和存储实际时间,经审核符合要求,市财政局给予事后补助。承储企业承担储备冻猪肉所需资金,由企业贷款或自筹解决。 (*)本次收储冻猪肉计划共计***吨。
| ***.****** | ****年**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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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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