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祊河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
-临沂市
费县祊河(中泓桩号 56+090~58+580)清淤疏浚工程 已由费审批投资 [2023]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新沂蒙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 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山东新沂蒙矿业有 限公司
联 系 人:任经理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旭东泰昇工程管理 咨询 (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费县探沂镇薛家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费县祊河(中泓桩号 56+090~58+580)清淤疏浚工程
项目编号: XDTSSL-2023-02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1、工程清淤疏浚范围为祊河中泓桩号56+090~58+580段,左岸为费县上冶镇古城村至西毕城村,右岸为费县费城街道桥庄村至北毕城村,疏浚清淤长度2.5千米;工程总方量约10万立方米,尾料处置16万吨左右。具体内容以工 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 2355200.00元。
2、工程工期:2023年4月-2024年12月1日。
3、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4、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符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的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 具备 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投入清淤船舶设备及操作人员须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手续。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 2个,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方与具有河砂销售能力的公司组成联合体;(2)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 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作为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备案并招标文件、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资格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七、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在规定 时间内( 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17日,每日8:30-17:00时)各投标人通过临沂市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 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过时将无法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格式)至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00分
2、地点:费县中心开标一室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 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投标人自愿选择银行转帐、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符合法规要求的任一担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均可登录临沂市中心网站申请电子保函。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中国( [] )、临沂市中心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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