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奥体中心游泳馆救生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 招标条件:
宁波奥体中心游泳馆救生劳务服务项目 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宁波奥体中心游泳馆救生劳务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宁波奥体中心游泳馆救生劳务服务 项目 。
2.2项目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云飞路1280号 。
2.3招标范围: 宁波奥体中心游泳馆救生劳务服务 。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477048 元人民币(含6%增值税)(不含税价为 3280233.96 元)。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24时。
2.6标段划分: 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1.2 资质条件: 有3名及以上持有国家中级救生员资格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2022年10月1日起投标人连续为其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1.4其他: / 。
3.2 项目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个年度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游泳馆(泳池为25m*50m国际标准泳池)救生劳务服务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及本项目合同履约期内任意三个月及以上付款凭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章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泳池尺寸,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3 信誉要求 :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黑名单”,以宁波市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信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招标文件。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5. 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顺丰快递邮递至(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7)或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邮递的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标书送达),并电话告知投标文件的送达情况,联系电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09时30分 ( 北京时间)
地点为: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
其他招标分中心:。
7.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有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人民币 陆万 元整
(2)提交形式:转帐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26 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无投标保证金。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云飞路1280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人: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监管单位: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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