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涉铁桥梁段设计
辽宁
-本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涉铁桥梁段设计已由本溪市南芬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本南发改发 〔2023〕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兴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溪市境内;
2.2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位于南芬区高速收费站枫林路与郭长线交叉处,沿西南方向走行,设置 662 米公铁分离式立交桥跨越细河及沈丹铁路,继续沿河北村西侧走行至辽宁东铄新材料科技公司厂区东侧,设置 164.8 米细河大桥跨越细河及细河路,终点与中心路顺接。终点桩号 K1+610,路线全长 1.61 公里。项目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12米,路基宽度 13.5米,设计速度 40km/h,车道宽度 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涉铁部分造价:约1500万元;设计合同估算价:78.70万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计划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0日,共计21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涉铁桥梁段设计(施工图设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铁道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
3、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
企业业绩
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跨铁路桥梁施工图设计项目。
企业信誉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10日16时30分,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辽宁兴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B座1901-2)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4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应于当日9:3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富安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115999
招 标 人:本溪市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那其兴
地 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电 话:1894013097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兴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B座1901-1、1902室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王妍
联系电话:13840365015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沈阳三好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兴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1111204013000628216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照“技术建议书”、“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评审各单项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先后排序,若“主要人员”得分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 . 投 标 函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填 报 了 项 目 名 称 、 补 遗书 编 号 ( 如有 ) 、 勘 察 设 计 服 务 期 限、 工程 质 量 要 求 及 安 全 目 标 ;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 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 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标准 | (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 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3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 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7.4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 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5 项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4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企业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6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投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5.2.4项规定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价平均值B 如参与投标价平均值B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投标价平均值B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D=B 如投标人的投标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其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4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 路 | 10 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所包括的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对项目建设条件的理解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2.4~4分。 根据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的先进性、合理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6~6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 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20 分 | 根据投标人对 招标项目设计特点的理解程度、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情况以及对策措施的有效可行性进行 评分,评分范围为12~20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根据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5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进度及 安全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实施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3~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 分 | 根据后续服务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后续服务时间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后续服务内容的全面完整性、保证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为2.4~4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0 分 | (a)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的,得基本分12分; (b)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条件下,近五年内每增加1项跨铁路桥梁设计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2.2.4(4) | 企业业绩 | 20 分 | 企业业绩 | 20 分 | (a)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相关规定的,得基本分12分; (b)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条件下,近五年内每增加1项跨铁路桥梁设计业绩加 4 分,最多加8分; |
履约信誉 | 6 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6 分 |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 - (投标人投标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0. 4;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0. 2。 说明: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0. 4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 0. 2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 本条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并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及评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评分因素(企业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2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按照本章第3.3款规定进行开标;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原封退回,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本章第3.4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5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价评分。 1.4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第一个信封与第二个信封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照“技术建议书”、“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评审各单项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先后排序,若“主要人员”得分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1.6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资格审查办法 ” 详细审查标准。(适 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4 项(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 得分 A ;
( 2 )按本章第 2.2.4 项(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
( 3 )按本章第 2.2.4 项( 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D 。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 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 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 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 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 出得分 C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 四舍五入 ” 。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 =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C 。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 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 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 、 说明 , 对投标人 提 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 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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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