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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阿乌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

伊犁州

发布时间:2023-03-05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伊宁县阿乌利亚乡人民政府

伊宁县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LBGC-202303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0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县利亚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利亚乡库鲁斯台村修建宽4米道路(四级公路)3.5公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县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县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

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6日1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获取(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6日11时30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6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利亚乡人民政府

地址:伊宁县利亚乡利亚街5号

联系人:王彬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伊犁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3层B-22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伊宁县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伊宁县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经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县发改字[2023]73号文批准建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

项目业主为伊宁县利亚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宁县利亚乡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伊宁县利亚乡库鲁斯台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利亚乡库鲁斯台村修建宽4米道路(四级公路)3.5公里。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5计划工期:2023年04月01日开工,2023年07月29日前竣工交付使用,总工期120日历日。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

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06日-2023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在(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

证、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相关证件;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本单位近半年(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社保证明原件、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疆外企业进疆登记手续。

注:以上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以上证件除资质证书外均须带原件查验(除可扫描二维码的证件),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5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6日11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利亚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彬电话:

地址:伊宁县利亚乡

招标代理:

联系人:刘杰电话:

地址: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

监督单位: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伊宁县利亚乡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05日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0年~202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210万元;

投标人2020年度~2022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流动资金证明须提供公司账户余额证明文件并出具承诺函;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内曾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不少于3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或者累计完成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不含大中修项目)。

注∶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3项。

2.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须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近3年"是指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或新增资质企业,业绩不做要求。

4.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不含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5.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

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

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

无在岗项目(

项目经理1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

指目前未在

核合格证书(B类);

其他项目上

(4)

近三年(2020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任职,或虽在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其他项目上

程的施工项目经理(不含大中修项目)。

任职但本项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目中标后能

(2)

够从该项目

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

撤离)

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总工1(3)

近三年(2020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

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

程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不含大中修项目

)。

注∶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5项。

2.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注;

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

3.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须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

4.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要求为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不含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与"伊犁州直农村公路在建项目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中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总工程师)重复(或相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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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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