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宁乡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局机关文印采购合同公告
湖南
-长沙市
服务类合同预览
|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JZ-202212020027-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宁乡鼎城广告制作服务部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局机关文印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212020027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局机关文印采购 详见响应文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3-03-06 —— 2024-03-31 3.2 履行地点: 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民之家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日常文印资料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海支行(宁乡鼎城广告制作服务部:800297429802010)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按实结算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质量要求: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二、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按协议供货价格向贵单位提供中标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三、配备熟悉市直单位的资料设计、排版、印刷格式及要求的文字处理人员,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让客户省心放心。对客户编制、复印过的文档数据建立专门的数据库,方便客户查询、修改、输出和加印。四、严格执行与贵单位合同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履行投标承诺,自觉接受贵单位的监督与检查,圆满完成贵单位文印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五、强化员工服务意识,要求全体员工提供细心、周到的服务,严格按工作流程操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全心全意帮助客户解决工作上繁杂的文字处理及批量印刷方面的工作。六、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及质量要求,做到文字准确、印刷准确、装订精美,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的要求。七、积极采纳贵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在贵单位有需要时,保证尽快到达贵单位现场听取意见并积极响应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我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我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我单位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我单位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我单位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合同规定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宁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之日起 生效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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