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2023-2024年度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项目概况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2023-2024年度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34111260027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2023-2024年度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数量:1。
为加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食堂和工会慰问品所需物资采购的供应管理,降低采购成本,配送服务。
2.采购要求:
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送服务;工会慰问品采购及配保证食品安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质量要求:食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所有食材的来源必须清晰,确保配送原料可追溯、票证齐全,手续完备。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限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配送要求: 中 标人应及时、准确保障所需物资, 保证节假日配送 , 保 持24小时通讯畅通。食堂食材配送实行隔日配送制,不低于每周3次,务必于约定时间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其他物资集中 的 零星采购应最晚于次日送货到指定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3年6月1日起2024年5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采购项目(或本分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或承接的货物或者服务。
2.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
方式:中国通用招标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首科大厦四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医院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
联系方式:陈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丰台
联系方式:于心远81168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心远
电 话: 8116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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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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