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ZB-C-2023-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监狱。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003)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三标段;
(004)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四标段;
(005)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五标段;
(006)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六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本采购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用资格后审;
(002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本采购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用资格后审;
(003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本采购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用资格后审;
(004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本采购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用资格后审;
(005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五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本采购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用资格后审;
(006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六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合格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本采购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环球大厦C座2608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环球大厦C座2608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TLZB-C-2023-018
2、项目名称:2023年度河南省洛阳监狱罪犯超市物资及药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优惠控制费率(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超市物资采购类: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的优惠控制费率为≥10%;
本项目药品采购类:第六标段药品类优惠控制费率为≥10%(试剂除外)。
投标人所报费率超出最高优惠控制费率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预算及标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预计金额为560万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采购内容如下:超市物资采购类5个包,分别是:
第一标段:熟食类,全年预算:120万元;
第二标段:小食品类,全年预算:120万元;
第三标段:乳饮、水果,全年预算:120万元;
第四标段:洗护用品,全年预算:60万元;
第五标段:日杂用品,全年预算:50万元。
药品采购类1个包:
第六标段:药品采购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并包含配送,全年预算90万元。
注:以上金额为拟采购的预计金额,具体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第六标段拟选定贰家供应商,且贰家中标供应商最终签订供货合同时的优惠率取两家中标供应商中标优惠费率的平均值。
不接受此项条款的供应商将谢绝投标。
(2)、交货期:
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自收到招标人通知起24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下12小时内送达;
第六标段:自收到招标人通知起急救药品4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36小时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履约期:自签订合同后12个月;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2021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运输设备及完善的配送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
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六标段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的GMP认证证书或者GSP认证证书;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本采购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用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取标段号靠前的一个标段。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前往(洛阳市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21)处获取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3.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环球大厦C座2608。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开标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的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环球大厦C座2608。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上发布;
2.本次公告发布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通过本章第六条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发布信息;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人(中标人)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南省洛阳监狱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21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
3、本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九、监督部门:
本次项目监督部门:河南省洛阳监狱纪检监察室
2023年02月0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省洛阳监狱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监狱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3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建业华阳峰渡1号楼2418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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