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37蓝山县祠堂圩至岭脚公路工程土地报批服务采购项目
湖南
-永州市
G537蓝山县祠堂圩至岭脚公路工程土地报批服务采购 项目磋商邀请 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受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的委托,对 G537蓝山县祠堂圩至岭脚公路工程土地报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G537蓝山县祠堂圩至岭脚公路工程土地报批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蓝财采计【2023】 2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XCZB-2023-04
4、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1017227.73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勘测地界 | 测量 | 26.7km | 130505.73 | 130505.73 |
土地用途调整方案 | 成果编制 | 1项 | 89950.00 | 89950.00 |
数据库及图件编制 | 1项 | 42000.00 | 42000.00 | |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1项 | 70000.00 | 70000.00 |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 1项 | 244090.00 | 244090.00 |
土地报批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317090.00 | 317090.00 |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123592.00 | 123592.00 |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夔龙公园至液化气站段一个月 内 完成 ,液化气站至岭脚段6个月 内 完成 ,蓝山县祠堂圩至夔龙公园段10个月 内 完成 , 除政策影响等不可抗逆因素时间顺延),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并取得批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 起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 到 12:00时 ,下午 14:30时 到 17: 3 0时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 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湘永路与兴旺路西北角1栋407 (详细地址)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 交 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为 永州市中心相应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 (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永州市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22号
联系人: 曾
联系电话: (经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湘永路与兴旺路西北角1栋40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0 0746 6647 (经本人同意公开)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中心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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