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亳州市
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3-17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亳州市中心
已办结 未开始
项目登记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澄清答疑更正公告
开标信息
中标结果公告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放
合同信息公开
废标公告
公告结束
剩余: 00 天 00 小时 00 分钟 00 秒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4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6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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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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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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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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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03-17 10: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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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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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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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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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3-17 10: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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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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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BZLX2023CG0 11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 3 月 14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 正内容: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修改为: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修改为:
①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金额不得低于910.35元,个人缴费不考虑在投标报价之内。如工作人员不能享受某个险种,应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作人员。
②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一般纳税人为6.72%,小规模纳税人为3.36%),须提供投标人纳税鉴定表或投标人纳税申报表或投标人纳税发票等有效证明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有税费减免或低于上述标准的,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文件(文件须声明有效期,且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早于2025年4月,否则将不予认可。原件的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更正日期: 2023年 3 月 17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 1 )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 2 ) 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利辛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 利辛县政通路与前进路交叉口路西利辛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方 式: 江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联 系 方 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丰 程梦妮
电 话:
2023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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