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交通事务中心县道X608线处水毁修复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阳江市
项目概况
县道X608线(K6+400-K6+430)处水毁修复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TS-20230301
项目名称:县道X608线(K6+400-K6+430)处水毁修复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招标(或采购)范围 | 完成时间 (含验收合格) | 最高限价 (元) |
1 | 县道X608线(K6+400-K6+430)处水毁修复施工项目 | 1项 | 本项目施工图纸列明的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 | 257,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需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5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 购买 磋商文件 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 磋商文件 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的 资质证书和已备案材料证明。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 报价人 红色公章。报名时 报价人 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 磋商文件 发售登记表》。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刀具城A区78号5楼
联系方式: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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