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郑州树木园滨水路段灾后修复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
-郑州市
一、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19 (招标文件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3-19)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郑州树木园滨水路段灾后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7号3号楼A座11层1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83.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需解锁 | 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郑州树木园滨水路段灾后修复项目 | 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 60日历天 | 李腾飞 | 豫24114145678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现杰、曹娜、石哲(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郑州树木园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栋
联系方式:需解锁、张凯,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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