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城市更新局沈河区高官台街东地块热源厂部分库房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沈河区高官台街东地块热源厂部分库房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CGSY2023-0301
项目名称:沈河区高官台街东地块热源厂部分库房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6729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6729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20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有外资背景的企业。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至 2023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6)开户许可证。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备注:有磋商意向的供应商可携带上述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现场进行报名,收到报名材料及工本费审查合格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至各供应商邮箱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座3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座3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联系方式:张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格林自由成B座3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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