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XJJL-2023-004 (招标文件编号:XJJL-2023-004)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34号1栋5层501
中标(成交)金额:7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物业服务项目 |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物业服务采购。 | (一)响应文件中技术部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项目管理制度方案书(由磋商人根据本项目自行制定) 2、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标准)方案书(格式自拟) 基本要求:磋商人应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已有的物业管理服务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综合研究,制定出具体的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方案,已确保方案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物业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有可操作性。 投标书应符合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附图附表齐全。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 (1)服务工作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及所投入的设备(附人员配置表、装备配置表) (2)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清洁、保洁和管理方案 (3)清洁绿化管理方案 (4)保洁卫生、客房服务、会议保障等物业服务管理方案 (5)物业区域内车辆、交通及交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方案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方案 (7)对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及所有移交设备的监督管理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 3、服务质量承诺书(由磋商人根据本项目自行制定)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交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小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 10个月(成交供应商进驻之日起至10个月期满止) | 满足采购需求及甲方合理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希林、吴东卫、门芳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2002]1980号文,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6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45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1栋1#商业综合楼A单元商务办公2401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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