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碳交易系统与业财一体化系统对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碳交易系统与业财一体化系统对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通过公开询价,确定1家供应商,为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碳交易系统与业财一体化系统对接服务。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8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意向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2.意向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3.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意向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页面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3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03日 10: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拒收到付件)
十一、其他
(一)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采购人应当从采购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被取消成交资格,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成交后不能签约的,采购人根据采购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认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如出现有效响应文件不足三家的情况,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磋商)(提供有效文件为2家)或单一来源采购(提供有效文件为1家)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控制价金额不含增值税。
(三)交付时间:须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开发工作并可以开展系统联调,1个月后能够上线部署并进入试运行阶段。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方: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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