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委宣传部购买辅助类岗位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 . 项目名称: 泰安市委宣传部购买辅助类岗位服务项目 。
2 . 预算 控制价: 95万元 。
3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服务内容:泰安市委宣传部购买辅助类岗位服务项目。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泰安市委宣传部购买辅助类岗位服务项目的服务要求。
3.本次采购服务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本次采购服务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达到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资格要求:
6.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 磋商 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效率:满足 采购人 需求。
8. 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 论证意见:无
四、 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为202 3 年 03 月 30 日至202 3 年 04 月 01 日。
五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 3 年 04 月 01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 、项目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泰安市委员会宣传部
电话: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2 . 代理机构:
项目经理: 董芳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E-mail:
电话/传真:0538-8669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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