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园停车场汽车坡道出入口防洪道闸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黄山市
项目概况
徽园停车场汽车坡道出入口防洪道闸设备采购项目 ( 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JSCG2023C 013-2
项目名称:徽园停车场汽车坡道出入口防洪道闸设备采购项目 ( 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8万元
最高限价: 58万元
采购需求: 徽园停车场汽车坡道出入口防洪道闸设备 采购及安装调试,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 本项目为道闸设备以及道闸管理系统采购 ( 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需要将信息技术与道闸设备的深度融合,满足采购人对防汛安全全面监测,又因道闸管理系统涉及到后期的升级、维护,因此要求投标人或者生产企业具备一定专业性,需有专有技术,且需具有一定的基础规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匹配需求,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 磋商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 磋商 小组。
( 2)按照 采购 文件 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其他: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3 年 04 月 07 日 9点00分至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8 点 30 分
地点:黄山市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或登录交易系统。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平台的 “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 ( [关于企业办理 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html) ) 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 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04 月 23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中心 歙县 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 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 货物类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 一个包
4.项目地点: 歙县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
6.磋商注意事项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 (不接受纸质标书) ,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 CA数字证书)后(联系方式:,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 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 )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
( 2) 电子投标操作手册地址: 黄山市中心门户网站 ---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
( 3)磋商 开启后 30分钟内( 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 4)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黄山市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最后承诺报价操作手册;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 磋商 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磋商 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 磋商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 磋商 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黄山市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 歙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提出投诉。
8 .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歙 县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
地 址: 歙县西街 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 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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