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应急管理局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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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 2023年 4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320382-JSKJ-G2023-0021
2.项目名称: 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52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 邳州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水罐消防车 一辆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的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后 70 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不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 202 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 3 年 4 月 14 日,每天 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 3 年 4 月 14 日后仍可以招标文件, 202 3 年 4 月 14 日后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 用谷歌浏览器 参与不见面开标。
7.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8.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4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 2023年 4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3.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4 月 28 日 09 : 30 )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2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 “苏采云”系统及徐州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邳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邳州市行政中心 15号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涛
电话:
202 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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