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引黄线路连通工程清淤扩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衡水市
河北省引黄线路连通工程(江河干渠)清淤扩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引黄线路连通工程(江河干渠)清淤扩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已 由 / 以 / 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水利局引调水工程运行管护中心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衡水市水利局引调水工程运行管护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 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省引黄线路连通工程(江河干渠)清淤扩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2 建设地点: 衡水市武邑县
2.3建设内容: 本次建设项目主要任务,按照位山引黄(位山线)的引水要求 对江河干渠清凉江~老盐河段9.115km进行清淤治理。
2. 4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勘察设计服务从项目开工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设计概算及施工招标过程中所需图纸、技术规范、 后续服务及满足设计需要的勘察工 作等;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 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资格。
3.2 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 目 招投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 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2 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 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2) 投标人的 投 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 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 的投标将被拒绝;
(4)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 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 同的全 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5) 如 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 09:00 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17:00 期间(北 京时间,下同) ,登录“衡水市信息平台” 、“惠 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 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 ”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 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 的,其后果自负。
4 .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 的递交
5.1 投 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下同) 为 202 2 年 12 月 30 日 9:00,投标人应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 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 时在 “河北省”“衡水市信息平台”“惠 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 布。
7.联 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水利局引调水工程运行管护中心
地址:衡水市大街 466号
联系人:杨朝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因疫情防控,潜在投标人均无需参加现场开标,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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