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海曙区轨道交通建设推进管理中心轨道资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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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海曙区轨道交通建设推进管理中心轨道资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2-09 16:58:03 阅读: 次
发布日期:202 2 年 12 月 9 日
根据关于转发《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海财 [2018]79号)和《海曙区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海财[2015]51号)、甬财政发【2018】725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甬财库【2021】986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补充通知》的文件、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和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规定,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受 宁波市海曙区轨道交通建设推进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宁波市海曙区轨道交通建设推进管理中心轨道交通资金专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2022NBHSWCF4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内容 | 服务期限 | 中标银行数量 |
一 | 轨道交通资金专户竞争性存放 | 六年 , 合同一年一签,期间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期的存放协议。 | 1家 |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在宁波市海曙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或其在海曙区设置的一级支行。如属于同一家总行的分支机构有2家及以上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 2 年 12 月 9 日至 202 2 年 12 月 16 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的账号注册;
( 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招标文件浏览);
( 3),投标人只有在“”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了招标文件且通过审核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招标文件且通过审核后的时间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 “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请附上投标人开票信息、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汇款凭证。
收款人(全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明街支行
帐 号: 9902001776980375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2 2 年 1 2 月 3 0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202 2 年 1 2 月 3 0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中心二楼开标室 3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 58号) , 本项目通过 “”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十、其他注意事项
( 1)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_2/2018/11-29/2452.html)。
( 2)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宁波市政府采购” 、 “宁波市网海曙区分” 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轨道交通建设推进管理中心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 55号交通银行大厦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莉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 437号苍水大厦9楼
电话:
传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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