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吉林
-长春市
一、项目编号:XQZC2023-002 (招标文件编号:XQZC2023-002)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新嘉坡城小区11栋 10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需解锁 | 食堂食材采购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正清、王学军、马国春、祖晓光、徐振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向中标人收取2.5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XQZC2023-002
二、项目名称: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新嘉坡城小区11栋106号
中标金额:折扣系数8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需求:为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提供蔬菜类、杂粮类、水产
蛋禽类、干调副食类、肉类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相应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
质量标准: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姚正清、王学军、马国春、祖晓光、徐振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向
中标人收取2.5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4月1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春市光机路4515号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4.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需解锁
地 址:龙湖大路5799号
十、
《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光机路45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俊祥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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