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漯河)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选取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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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对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漯河)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选取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漯河)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选取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03005
2.3 采购范围: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漯河)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选取项目,分别为汾河水系管养项目、垃圾分类项目、召陵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餐厨垃圾收运项目的车辆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保洁以及出返场查验、信息录入、停放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5 服务期限:1 年。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响应人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类似业绩: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份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时间为准)
3.3 信誉要求:
3.3.1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3.4 其他要求
3.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8 17:30附件下载
城发城市服务科技(漯河)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供应商选取项目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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