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数据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数据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9-1-513 )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数据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数据服务框架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北京市昌平区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6 招标范围: 本次数据采购为企业相关基础数据、资质类数据、财报类数据、招投标数据、知识产权类数据、信用类数据、重大奖项及企业发票校验接口等,企业主体数量不低于5000万个(具体采购内容见技术文件列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数据服务类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同时提供业绩的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10-15 23:59(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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