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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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准电公司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9386,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 : 准电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格尔旗北临呼和浩特市,南与陕西省接壤,东望黄河,厂址东侧为薛家湾镇生活区,东南 6km为准电公司灰场,北侧为丰准电气化铁路,交通便利。目前准电公司建设有4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电厂二期2×330MW工程分别于2002年4月25日(1号机组)和2002年9月21日(2号机组)投产发电;三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预留的场地上进行扩建,建设规模同样为2×330MW机组,工程于2005年8月开工,二台机组同时于2007年9月投产。
为保证准电公司四台机组正常运行,满足煤场、灰场作业需要,完成火车煤、汽车煤组堆、事故煤斗上煤、煤场整形、推煤、盘点、碾压、配煤;负责石膏、石子煤装车;石灰石推料、倒运;灰场推灰、碾压、覆土、道路修复等工作(说明:车辆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行驶)。
2.1.2招标范围:租赁环保排放国四或国五或电动工程车辆,其中至少配置压路机1台、装载机2台、推土机2台及相应的专职司机。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项目服务期达到或项目预估结算量达到时合同自动终止。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准电公司煤场、灰场、石膏库、石灰石料厂、石灰石卸料间、准电公司煤场至灰场道路等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车辆租赁的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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